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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大智能产品很传统 包装成智能装备企业?同行业绩今年普遍下滑

来源:bb狼堡德甲狼堡亚太独家    发布时间:2025-01-17 09:12:37

  创新性,一直是北交所审核过程中交易所关注的要点,2024年10月14日,为进一步明确市场定位把握标准、引导规范上市申报行为,北交所发布了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创新性评价专刊),对拟上市企业创新特征的信息公开披露与论证给予明确引导。

  近日,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楚大智能或者发行人)收到交易所二轮问询函,我们注意到,在前后二轮的问询过程中,交易所均对发行人的创新性提出了质疑,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大幅度增长,而今年同行业上市公司业绩普遍出现了下滑。

  资料显示,发行人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为玻璃包装容器和玻璃制品生产公司可以提供玻璃成型设备、粉体物自动配料系统、基于机器人的产线智能化单元等关键装备及智能系统解决方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在成立之初,发行人取名为荆门市楚大机电有限公司,而到了2020年,发行人改名为湖北楚大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这样看起来,发行人也是在为上市做准备,在启动上市前包装一下,名字搞的高大上一点,股改的时候顺其自然更名为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这名字,让外人看起来,依旧是觉得公司做的产品挺有科技含量的,毕竟带“智能装备”。

  在首轮问询过程中,关于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的创新性和市场空间方面。根据申请文件:

  (1)发行人主要以“玻璃成型设备、粉体物自动配料系统、基于机器人的产线智能化单元”为核心开展玻璃智能生产线业务,提供关键设备的同时也可提供集设计、制造和服务一体化的智能产线系统解决方案。招股说明书披露称“公司设备在柔性化混线生产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为“行业中少数掌握玻璃包装生产全过程复杂技术问题解决方案的设备提供商之一”。

  (2)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实现的收入占比各期均超过98%,核心技术最重要的包含成型设备、粉体物自动配料系统、基于机器人的产线智能化单元等三方面。(3)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日用玻璃智能装备关键技术开发等3个合作研发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取得了20项发明专利,其中2项为继受取得。

  (1)关于产品创新性及技术先进性。请发行人:①说明国内外主要竞争对象基本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工艺水平等情况。结合基本的产品的关键性能指标,包括生产效率、精准度、可靠性等,量化说明与竞争对手产品及技术、价格的比较情况,发行人基本的产品是否具有竞争优势,是否存在被可比公司产品替代的风险。②说明发行人通过工艺改进、性能优化、技术路线调整等手段对产品更新迭代或者形成新产品的具体情况。③结合玻璃制品生产过程、行业发展趋势,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在行业内使用情况,是否为行业通用技术,发行人的技术先进性。结合核心技术认定标准,对应的专利类型、产品类型,说明“核心技术产品实现的收入占比各期均超过98%”依据是否充分。④说明继受取得发明专利的基本情况,包括取得时间、交易定价及公允性、交易相对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产业化应用情况等,是否为公司生产经营的核心专利技术,专利权属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清晰。⑤结合公司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来自合作研发情况、受让发明专利或技术等情形,说明公司核心技术是否依赖于第三方的技术支持或外购,是否具备独立自主研发创新能力。⑥说明“行业中少数掌握玻璃包装生产全过程复杂技术问题解决方案的设备提供商之一”的客观依据,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模式创新是否为行业通用模式,如否,请分析相较于主流行业模式的异同及具体创新效果。

  (2)关于市场空间。请发行人:①量化说明玻璃制瓶机行业的市场规模,其中玻璃异形瓶制造设备细分市场规模,发行人各主要产品市场份额及市场占有率情况。结合下游市场规模、客户设备更新换代需求等,测算未来市场空间。②说明招股说明书关于发行人市场排名的相关数据是否客观、独立。

  (3)主要产品披露是否准确。根据申请文件:①招股说明书披露“行业内主流机型为回转式制瓶机和行列式制瓶机,公司生产回转式制瓶机,可比公司多数生产行列式制瓶机”。②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制瓶机均为回转式制瓶机”,但多个重大合同标的均包含“行列机”。

  请发行人:①说明回转式制瓶机、行列式制瓶机的分类是否为行业通用概念,可比公司主要生产行列式制瓶机的原因,生产回转式制瓶机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②区分回转式制瓶机、行列式制瓶机,列示报告期各期销售收入、最新在手订单的构成,发行人关于销售产品类别的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如否,请更正。③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生产行列式制瓶机能力,相关销售(如有)是否为外采成品直接对外销售,发行人是否对相关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非常细,可以看出来,这个审核员还是非常专业的,也许是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回复的并不满意,在二轮问询过程中,交易所继续追问这个问题,这就比较尴尬了。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发行人主要围绕“玻璃成型设备、粉体物自动配料系统、基于机器人的产线智能化单元”为核心开展玻璃智能生产线业务,提供关键设备的同时也可提供集设计、制造和服务一体化的智能产线)公司所从事业务分别归属于“智能加工装备”、“高效节能产业”之“高效节能专用设备制造”。

  (3)从玻璃装备行业技术特点来看,提升产线设备智能化水平已成为当前玻璃容器生产线和工厂的主要发展方向;基于机器人的产线智能化

  单元生产方面,机器人本体是公司生产行业定制机器人的核心零部件,主要系外部采购。

  (4)发行人本次拟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智能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智能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请发行人:(1)结合行业通用技术、主要产品生产工艺、主要或核心零部件来源等,说明发行人玻璃成型设备、粉体物自动配料系统、基于机器人的产线智能化单元是否属于行业通用技术产品,发行人在主要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投入情况,相关技术与同行业企业相比是否具有先进性,是否存在核心零部件依赖外采的情况。

  (2)结合玻璃装备行业产线设备智能化发展水平,说明发行人玻璃成型设备、粉体物自动配料系统、基于机器人的产线智能化单元产品的智能化特征及具体体现,是否符合行业智能化发展趋势,较目前行业智能化发展水平是否形成明显差异,报告期内智能化产品收入及占比,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主要产品是不是存在因技术迭代而被淘汰的风险。

  (3)结合上述情况及募投项目实施计划,说明“智能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智能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募投项目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充分。

  (4)结合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竞争格局、市场空间,发行人与境内外主要竞争对手在各基本的产品市场占有率、技术、品牌、成本、生产效率、产品技术参数等方面的竞争力对比情况,说明发行人各主要产品的市场地位及核心竞争力情况及其具体体现。

  (5)结合市场规模测算过程及主要假设,进一步说明重要指标、假设选取依据是否合理、充分,各主要商品市场规模、市场占有率数据是不是准确。

  说实话,这个问题抛出来之后,我们觉得发行人很难合理的去回复这样的一个问题,毕竟业务就是这么传统,很难跟高端智能装备这些挂上太多勾。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增长较快,2023年度发行人业绩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美妆个护领域收入快速增长、饮料领域收入稳定增加。发行人境外销售业绩波动较大,而境外的客户主要来自俄罗斯,未来能否持续也遭到质疑。

  此外,根据发行人披露的说明书,选取达意隆、永创智能、新美星和中亚股份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中永创智能、新美星和中亚股份3家公司在2023年净利润都出现明显下滑,分别同比下滑74%、32%和56%,到今年前三季度,达意隆、永创智能、和中亚股份业绩仍然处于下滑的趋势,似乎并没有回暖的意思。

  而对比来看,发行人境遇似乎完全不同,出现了业绩“逆势增长”,这种反差也让交易所不得不质疑。

  综合来看,发行人业务很传统,创新性被持续关注并且受到交易所质疑,业绩背离行业发展,未来能否持续也是一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发行人能否继续推进上市也成为焦点,后续,财事君将从其他角度持续关注发行人上市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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